欢迎登录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联系方式 更多

区号:(0377)

招生: 63121358

就业: 62232838

创业: 66100918

校友: 62232828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监督工作制度

2019年08月01日 21:32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监督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教育厅和纪检监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招生监督工作应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计划、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体现“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招生监督工作。

三、招生监督工作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远程录取组、纪检监察组负责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招生监督工作。

四、监督检查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招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不符合招生程序、规定的做法,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督促及时整改。

五、监督检查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招生计划编制、录取标准、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否纳入集体决策范畴,决策记录是否详实,执行程序是否完备。

六、监督检查招生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是否按要求执行。

七、招生监督工作采取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对政策执行和程序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重点环节现场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

八、实行现场办公制度。招生录取期间在录取现场办公,履行职责,参与重要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九、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其直系亲属所报考批次的招生相关工作。

十、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接受监督,对招生监督工作予以配合。

十一、监察处要认真做好招生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投诉举报和信访接待工作,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违反招生政策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一条:南阳理工学院招生服务承诺 下一条:南阳理工学院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