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科科长职责
(陈永州)
(一) 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落实就业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和规定;
(三) 拟定学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工作计划、方案和考评办法;
(四) 督促、引导各教学院做好本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考核;
(五) 督促和指导各教学院建立完善的就业工作体系;督促各教学院建立稳固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六) 负责国家、省政策性就业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材料报送等工作;
(七) 负责学校大学生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做好招聘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及发布工作,牵头组织重点企业宣讲及大型供需见面活动;
(八)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活动。
(九) 组织各教学院开展用人单位回访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研究就业政策,分析人才需求,撰写和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十) 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