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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选聘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的通知

2024年04月26日 10:56 常雪瑞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 2024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72 号),推进我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学校决定从全校范围内选聘一批教师担任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

一、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一)原则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热爱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帮助和扶持学生就业创业;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二)聘任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2.熟悉国家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准确的预判;

3.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就业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就业创业成功的经历,能对学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

4.研究就业创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或是承担、熟悉就业创业工作的资深工作人员;

5.能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业务上接受招生就业处的指导,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二、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1.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2.对在校生开展与就业创业主题相关的课程、讲座、沙龙或论坛;

3.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实践活动;

4.对寻求咨询的学生企业和创业者,给予专业的指导及帮扶。

三、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学校通过自愿报名、条件审核、面试等程序择优选聘;

2.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共同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的选聘、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招生就业处负有业务指导、日常管理等责任;

2.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同时接受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考评;

3.聘期两年。每学期末由招生就业处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如果在聘期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效果良好的,并且学校又确实需要的兼职教师,期满后可以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

5.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待遇按南阳理工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6.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应遵守《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各项义务和责任。对聘期内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或未履行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达不到教学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兼职教师,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并核减该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0日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教师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申报人员情况,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5月1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01,电子版发送至chuangyejiuye2022@163.com。

联系方式:常老师 62232568

招生就业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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