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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就业三方协议发放及补办的管理通知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25-06-24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就业信息材料管理,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现就就业三方协议的发放及补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学校依据每届各学院预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份的标准发放《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保障毕业生顺利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就业意向的重要举措,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有助于确保就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学校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为后续就业统计、档案转递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三方协议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减少就业纠纷的发生。

    二、协议书特点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印制,每份协议书均附有统一编号,便于学校进行管理和查询。协议书内容涵盖毕业生基本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就业岗位、薪酬待遇、协议期限等重要内容,能够全面反映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三、补办流程

    若学生因解约、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三方协议,需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填写申请表

    学生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详细说明补办原因。申请表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提交证明材料

    解约情况:若因解约需要补办,学生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原件。解约证明应明确注明双方解除就业协议的原因、时间等信息,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遗失情况:若因遗失需要补办,学生需提交书面遗失声明,说明协议书遗失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三)学院审核

    学生将填写完整的补办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需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审核通过后,学院在补办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学校审核

    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补办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学生补发新的三方协议。

    (五)编号管理

    补发的三方协议将重新编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需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协议书编号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三方协议的发放和补办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充分了解三方协议的重要性和补办流程。

    在审核学生补办申请材料时,要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不符合补办条件的学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就业三方协议的发放和补办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就业三方协议书补办申请表.doc


    招生就业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