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理工学院纪委文件
南理工纪发〔2022〕10 号
《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纪委关于印发
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2019 年校纪委制订了党员干部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范性文件,在推动干部廉洁自律,整治不良风气,倡树新 风正气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 的发展变化,相关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学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决定予以修订完善,现 将修订后的《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 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阳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2 日
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倡树社会新风正气,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员干部应当牢固树立正确的亲情观、交往观、义利观,自觉文明节俭、依纪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 俗,弘扬新风新俗,推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陋习禁办”落 到实处,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以优良党风政风带 动社风民风。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校内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离退休党员干部及其他党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操办生儿育女、结婚嫁娶、直系近亲属悼亡发丧事宜。
第五条 党员干部不应借生日、升学、参军、就业、乔迁新居、开业庆典、岗位调整等原因操办宴请事宜。确需操办的,邀请参加人员不得超出亲属范围。本规定所称亲属是指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与操办亲属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应邀担任主婚、证婚、总管、司仪等角色。
第七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明显超过当地平均消费水平,动用车辆不超过 6 辆,宴请客人不得超过
10 桌 1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婚宴不得超过 18 桌 180 人。用餐不得明显超过市区居民中等收入家庭的平均
消费标准,严禁铺张浪费,互相攀比,避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第八条 作为上级领导干部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能邀请下级参加;为体现组织关怀和领导关心,上级 领导干部可视情况以个人名义参加下级党员干部操办的婚丧喜 庆活动,所赠礼金不得使用公款或在单位报销。
第九条 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简办丧事,带头支持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一般不操办事后答谢宴。确需操办的,须提前报备。单位工会组织按规定可看望、慰问,单位班子成员可视情况参加。
第十条 亲属除外,其他人员的婚礼喜庆礼金、奠仪金额提倡每次为个人月工资(含津贴)的 5%左右,最高不得超过 10%。
第十一条 对未邀请而主动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人员,操办人应根据本规定现场作出口头提醒,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并拒收其所送礼金、礼品。
第十二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大摆宴席、铺张浪费;
(二)严禁借机敛财,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参 加,收受其财物,或收受其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三)严禁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指派单位人员参与操办,违规使用公款、公车、公共场地 或其他公物,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财力;
(四)严禁采取分期、分批、多地点宴请,提前操办,以他人 名义操办,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五)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 变相报销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
(六)严禁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交通秩序,造成扰民惊邻,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重大事故等,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
(七)严禁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或沿用早已破除的陈规陋习, 违规在居民区外、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宴席棚,或违规在市区街道、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
(八)严禁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当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作出承诺,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表》(附件 1)及《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洁承诺书》(附件 2)。丧葬事宜可在办理前以口头形式报告、作出承诺,所在单位进行书面登记, 事后备案。
(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填写
《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 3)。
(三)正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的填报表格需经学校纪委书记及党委书记审核,副处级、科级及其他党员干部职工的填报表格需经所在党组织纪检委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四)同一事件同一家庭中多人涉及本规定的,由职务最高的人员或主办者进行报告,并附上其他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以及与本人关系等情况;其他人可不再报告,但对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一 项重要内容,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领导班子负责人要带头厉行节约,带头廉洁自律, 带头移风易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良风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指出督促纠正;对工作失职、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多人多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或袒护、纵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责任,纳入本单位政治生态评价。
第十六条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利用
举报电话(0377—62233895)和举报邮箱受理信访举报,同时通过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治理等方式,及时发现、受理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收缴;对违规使用公车、公物的,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对故意瞒报、采取其他方式逃避监督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事件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理工纪发〔2019〕1 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表 2.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洁承诺书
3.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
附件 1
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表
单位: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人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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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姓 名 (与报告人关系)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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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
拟办宴请情况 | 操办时间 | | 操办地点 | |
宴请桌数 | | 宴席标准 (元/桌) | | 宴请总费用(元) | |
参加对象 及人数 | | 亲属人数 | | 其他人数 | |
动用车辆数 | | 车辆来源 | | 车辆总费 用(元) | |
是否婚嫁双 方同城合办 | | 其他需要 报告事项 | |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
纪 委 书 记 ( 纪 检 委员)意见 | 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 主要负责人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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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所在单位存档,一份个人留存,一份报学校纪委备案。
相关亲属基本情况登记表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电 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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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告事项”一栏中,须明确操办事宜和涉及对象与本人的关系。
2、重点填写与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相关的近亲属。
附件 2
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洁承诺书
本人将于 年 月 日 时在 操办 事宜,宴请客人不超过 桌
人,动用车辆不超过 辆。
我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及学校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 定,坚持从简、节约办事,不利用职务或职权便利,严格控制宴请及仪式规模,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搞攀比,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特此承诺,自愿接受组织监督。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3
南阳理工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
单位: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人 | 姓 名 | 性 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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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
操办具体情况 | 办理时间 | | 办理地点 | |
实际宴请桌数 | | 宴席标准 ( 元/桌 ) | | 宴请总费用(元) | |
实际参加对象及人数 | | 亲属人数 | | 其他人数 | |
动用车辆数 | | 车辆来源 | | 车辆总费用(元) | |
收取礼金礼物及处理情况 | |
有无超出规定范围的办理事项 | |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
纪委书记 (纪检委 员)意见 | 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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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所在单位存档,一份个人留存,一份报学校纪委备案。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纪委综合室 2022 年 10 月 13 日印发
(共印 8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