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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招生服务首问责任制

2020年05月06日 09:35  点击:[]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南阳理工学院招生服务将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

1、来校咨询及办事的考生或家长,问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或第一位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应该热情接待问询人(或接听电话),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的事项。

3、首问责任人对问询人所问问题应做以下处理:

(1)问询人所需办理的事项是首问责任人所负责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认真热情地作解答、解释、说明、办理等处置。问询人所问情况,属于咨询性质的,不管是否属于自己分工负责,首问责任人应尽力予以解答或解释,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正忙呢”等言语进行推诿。

(2)问询人所需办理的事项是其他工作人员所负责的工作,首问责任人负责将询问人引领到该工作人员处或请该工作人员接听电话,若该工作人员不在,应设法立刻通知该工作人员。若该工作人员因其他原因不能马上到岗,应问明到岗时间并告知问询人。

(3)问询人所需办理的事项是其他处室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详细地给问询人说明负责该项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的地点以及前往的路径(或电话)。

4、由首问责任人介绍、引领过来的服务对象,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第三条第一款认真接待、服务。

5、工作人员要了解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6、若工作人员不按照要求接待外来人员受到投诉,经查实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问题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当年考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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