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科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校党
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健全招生规章制度,落实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二)优化招生结构,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向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上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招生章程;
(四)通过多种方式有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制定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录取现场布置和管理,招生录取人员选定和培训工作;
(六)落实招生录取“阳光工程”,遵守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做好各类别、各批次录取工作,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七)负责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八)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录取费用等手续,向相关单位提供完整的新生名单,协助做好迎接新生和新生复查工作;
(九)做好招生咨询工作,接待考生的来函、来访,负责招生录取相关问题的调查、解释和处理,并给予答复;
(十)按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文件、考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二)加强招生信息化建设,做好电子档案数据管理、网站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三)收集招生信息,掌握招生动态,深入调查研究,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十四)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